火狐电竞6月10日,格力微博举报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奥克斯空调随后回应称格力的举报不实,已报案。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深夜回应称,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其官微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客调产品的举报信》。格力电器在举报信中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该公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该公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格力电器表示,经该公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其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举报信还指出,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据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额TOP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仅KFR-25GW/NFW+3、KFR-35GW/NF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为此,格力电器称,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如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奥克斯发布声明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奥维云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奥克斯空调线%。奥克斯作为家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产品质量过硬,性价比高,连续多年线上销量、好评率均第一。
奥克斯还表示,愿意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检验。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随后,格力再度出招。针对奥克斯空调发布关于格力电器所谓举报信的声明,格力电器回应称,将用事实说话,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并视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2019年6月10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意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我局对此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2019年6月11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回应称,中国消费者协会关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关涉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对此高度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注意到,事件已经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担忧和不安,也引起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该协会期待尽早给出结论。同时,该协会呼吁相关经营者始终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北宝-司法案例”数据库“空调质量”关键词全文检索到从2010年-2019年共670篇司法案例。进一步通过案例可视化功能可以查询到从2010-2019年“空调相关产品质量案例”司法案例的年度趋势统计,从2010年至2019年,火狐电竞空调相关产品质量案例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4年至2017年增长迅猛,2017年达到最大值124例。涉案当事人可视化中,个人涉案所占比例为8.96%,机构涉案所占比例为91.04%,而涉案机构中占比第二的正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从地域分布统计来看,主要涉及江苏省、火狐电竞河南省、广东省、北京市等人口较多,空调使用率较高的地区。
裁判要点: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生产、合格证齐全的日用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由相关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火狐电竞并且抽样、检验的程序需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反映个别商品存在瑕疵的证据,不能反映该批商品的整体质量情况,更不能由此直接得出商品质量低劣的结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捏造”是指虚构、编造不符合事实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只要加以散布,均可以产生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的效果。在只有个别商品可能存在瑕疵,且尚未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即在公共场所砸毁他人商品向社会公众散布上述言论,属于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记者在主观上明知厂家已对所提供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提出异议情况下,不仅未对事实加以核实,反而参与策划在公共场所砸毁他人商品,轻率地向公众散布不实宣传语的行为,是共同犯罪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省开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上诉案【法宝引证码】CLI.C.287245
裁判要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生产电器后由自己来销售,并在产品的所有标注上都标注上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委托方并非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假冒他人生产的产品,而是根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对自己委托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标注为自己生产,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因此法院不能据此认定行政机关对委托方的行政处罚合法,应当对该行政处罚予以撤销。
2.重庆五中院判决重庆明辉格力电器销售公司诉重庆美的制冷产品销售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法宝引证码】CLI.C.1341581
裁判要点:经营者发布广告,与他人的商品进行对比,并声称自家商品优于对方的,构成对比性广告。对比性广告是实践中常见的广告,对比性广告本身不必然违法,但是当对比性广告存在虚假内容时,则同时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在对比性广告中,不管所宣传的信息可以确定是虚假的,还是该信息的真实性无法证实,都会改变相关公众对该产品和被对比产品的印象。因此,对于确定为虚假的信息和真实性无法证实的信息,都应当认定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格力公司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6月11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前述实名举报事件。奥克斯空调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关注到前述举报情况,并按照省、市局的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我们期待监管部门尽早给出结论,同时也提醒企业,要始终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